身份信息被冒用 四川男子被登記成深圳毒販
深圳警方曾為消除鐘義違法前科開證明。
鐘義被登記成毒品犯罪前科人員。
被點名單位:寶安公安分局
60分及格
介入速度:20
理由:盡管事件久遠,但當事人補齊資料后即著手處理,介入速度不算拖沓。
處理進度:15
理由:禁毒系統(tǒng)的記錄雖然消除,但早先記錄造成的間接不良影響還在,警方的工作仍未結束。進度分數(shù)扣減。
處理效果:10
理由:評價本事件的處理效果,歸根結底要落到公民是否消除了“前科”,是否能夠出行不受懷疑、不遭阻礙,顯然目前還遠未達成這一效果,減分。
南都評價:15
南都評點
解鈴還須系鈴人。公民身份遭冒用,罪魁禍首自然是犯罪嫌疑人,但核實情況、補漏改錯、讓事件圓滿收場,則須公安部門毋辭勞苦,還公民以清白。
要大力提倡“馬上就辦”的工作精神,講求工作時效,提高辦事效率,使少講空話、狠抓落實在全市進一步形成風氣、形成習慣、形成規(guī)矩。
———1991年2月20日,在福州市委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第一次向全市干部明確提出
2005年,四川青年鐘義的身份信息被遠在深圳的一名被捕販毒嫌疑人冒用,被警方登記為了“毒品犯罪前科人員”。但他對此毫不知情,直到去年因工作需要開證明才發(fā)現(xiàn)此事,隨即報警。深圳寶安警方表示,核查之后,已呈報上級,刪除鐘先生在全國禁毒系統(tǒng)的涉毒記錄,但該記錄曾被同步到另外兩個相關系統(tǒng)中,因此目前還要聯(lián)系相關的各方一一更正,正在處理中。
販毒嫌疑人特征與當事人不吻合
劉小姐是四川內江人,結婚后也和丈夫在當?shù)厣?。她告訴記者,在去年4月,丈夫鐘先生因為工作需要,要到派出所開一份無犯罪記錄證明,然而過去后當?shù)嘏沙鏊鶇s告知,在相關系統(tǒng)里,鐘先生存在涉嫌毒品犯罪的記錄,因此無法開出證明。
這讓劉小姐夫婦十分詫異,平時兩人安分守己,怎么會惹上毒品?查詢之下劉小姐才得知,在2005年,深圳市寶安區(qū)鎮(zhèn)南派出所曾經(jīng)抓獲一名販毒嫌疑人,而這名嫌疑人在接受調查時,使用了鐘先生的身份證信息。
南都記者從劉小姐此后來深圳提取的一份警方材料看到,2005年5月,寶安公安分局鎮(zhèn)南派出所接到有人販賣毒品的情報,民警隨即出動,在一家銀行門前將嫌疑人抓獲,并從嫌疑人身上繳獲六小包海洛因疑似物。另外,該嫌疑人的“刑期”一欄填寫著“7個月”。
然而記者發(fā)現(xiàn),在這張涉毒犯罪人員信息表上,嫌疑人被登記的是劉小姐丈夫的姓名“鐘義”,身份證號、出身年月也與鐘先生一致,戶籍所在地也是四川內江。但是,嫌疑人的照片、身高等直觀特征,與鐘先生本人情況不吻合。
劉小姐說,鐘先生根本沒有參與過販毒,身份信息是怎么泄露的,又是如何泄露得這么徹底的,他們毫無頭緒。“他在2002年當兵是注銷了戶籍信息的,2007年才退伍。但這個事是在2005年他當兵期間發(fā)生的,我們始終沒搞懂到底為什么會這樣。”
犯罪記錄沒刪干凈 在外總被全面搜身
為了澄清身份,在2016年4月,劉小姐夫婦從內江來到了深圳,并到寶安鎮(zhèn)南派出所說明情況,鐘先生也錄了指紋、驗了DNA,希望消除記錄。劉小姐說,當時接待的民警表示,已經(jīng)查明鐘先生是被盜用了身份,會盡快刪除在案信息。據(jù)她提供的資料,鎮(zhèn)南派出所2016年8月開具的一份證明表示,事主鐘先生報警稱身份信息被涉毒人員冒用,現(xiàn)民警正在做進一步偵查,并報各級部門消除事主違法犯罪前科。
就此,南都記者聯(lián)系到寶安公安分局。分局相關負責人回復稱,鐘先生夫婦去年4月前來派出所反映過情況,“核實之后,發(fā)現(xiàn)確實不是同一個人,我們就按照程序,要求他們提供相關的戶籍資料,資料在今年6月寄過來了”。隨后,派出所逐級上報給市公安局、省公安廳、國家公安部,目前系統(tǒng)里已經(jīng)刪除了相關涉毒信息。
但在最近,劉小姐聯(lián)系記者時仍表示,兩人回四川后也查詢過相關系統(tǒng),鐘先生的犯罪記錄還是沒有刪除。帶來的影響則是,鐘先生日常出門過安檢時,經(jīng)常被要求全面搜身,十分影響行程,也讓人覺得有損個人尊嚴。
劉小姐表示,雖然深圳警方已經(jīng)通知過他們刪除了涉毒記錄,但是其又從四川當?shù)亓私獾?,鐘先生的犯罪記錄似?ldquo;沒有刪除干凈”,“只在全國涉毒人員的系統(tǒng)消除了,但是在另一個老百姓出門安檢、住宿要參考的綜合系統(tǒng)里還沒有刪掉”。因此,鐘先生出門時還會被安檢當成“販毒前科人員”對待。
寶安警方:
記錄修改后未與其他系統(tǒng)同步
南都記者就此再次向寶安警方確認,前日,寶安警方回復稱,經(jīng)核查,目前當事人的犯罪信息已在“全國禁毒系統(tǒng)”刪除,但仍有記錄存在于“全國違法犯罪人員信息系統(tǒng)”及“省部級重點人員系統(tǒng)”,鎮(zhèn)南派出所會繼續(xù)跟進這一情況。
那么,為什么會造成這種“沒刪干凈”的情況,是否民警處理時存在工作疏漏?寶安公安分局相關負責人解釋,實際上,派出所能夠直接對接到的只有禁毒系統(tǒng),而存在于其他兩個系統(tǒng)內的記錄,是其他系統(tǒng)從禁毒系統(tǒng)的記錄中共享得來的。因此,派出所雖然已經(jīng)將禁毒系統(tǒng)的記錄“更新”過,但是其他系統(tǒng)內早先延續(xù)下來的錯誤信息還沒有“同步”,當事人的“前科”就仍然存在。該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了解到這一情況后,派出所會繼續(xù)保持跟進,聯(lián)系相關方逐步修改記錄,為當事人恢復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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