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高考錄取7月6日開始!錄取工作日程表一覽
2017年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從7月6日開始,8月15日結束(初定錄取日程見右表,具體以省招生辦公室實際日程為準)。
記者獲悉,廣東省招生委員會發(fā)布了《關于做好廣東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網(wǎng)上錄取工作的通知》。2017年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從7月6日開始,8月15日結束(初定錄取日程見右表,具體以省招生辦公室實際日程為準)。
原標題:
廣東高考錄取7月6日開始
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擅自對外泄露考生信息
深圳新聞網(wǎng)訊 這個暑期最讓高考生期待的就是錄取通知書啦。昨日,記者獲悉,廣東省招生委員會發(fā)布了《關于做好廣東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網(wǎng)上錄取工作的通知》。2017年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從7月6日開始,8月15日結束(初定錄取日程見右表,具體以省招生辦公室實際日程為準)。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對錄取工作提出幾點要求。一是加強招生工作組織領導,完善招生錄取工作機制;二是嚴格執(zhí)行招生政策規(guī)定,加強監(jiān)督管理和違規(guī)查處;三是加強招生信息管理,確保網(wǎng)上錄取安全有序。值得一提的是,信息化時代下,嚴格要求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各高校要加強對考生信息數(shù)據(jù)的管理,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擅自對外泄露考生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聯(lián)系方式、考試成績),嚴禁兜售、販賣考生信息,要堅決查處擅自對外公布考生和招生錄取相關信息的行為,對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四是規(guī)范招生錄取行為,維護招生錄取工作良好秩序。嚴格按照考生分數(shù)和志愿順序投檔,嚴禁點檔、點招行為;五是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六是高校要及時寄送錄取通知書。其中,需辦理戶口遷移的考生,可憑錄取通知書到當?shù)嘏沙鏊k理戶口遷移手續(xù)。值得注意的是,考生憑招生院校發(fā)出的新生錄取通知書到所在地級市、縣(市、區(qū))招生辦領取考生紙質(zhì)檔案,并自行攜帶到錄取高校報到。(記者王華俊)
根據(jù)《廣東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日程表》安排
7月6日起至10日 文理類提前第一批本科院校錄取
7月10日至12日 文理類提前第二批本科院校錄取
7月12日至16日 文理類第一批本科院校錄取
其中12日當天則是文理類第一批“綜合評價”及“地方專項計劃”院校錄取
7月17日至20日 第一批本科院校(含藝術類統(tǒng)考專業(yè)、體育
類專業(yè))網(wǎng)上征集志愿
7月25日至27日 第二批本科院校(含藝術類統(tǒng)考專業(yè)、體育
類專業(yè))第一次網(wǎng)上征集志愿
7月28日至30日 第二批本科院校(含藝術類統(tǒng)考專業(yè)、體
育類專業(yè))第二次網(wǎng)上征集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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