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手腳被捆裸死廣州出租屋 殘留多人DNA
出租屋里的蹊蹺死亡
增城一宗錯綜復雜的蹊蹺死亡案,時至今日,困擾了家屬、律師、辦案機關整整三年。2012年3月22日,23歲的江西女子賴玲玲被人發(fā)現(xiàn)手腳被捆、頸系皮帶、頭纏膠帶,慘死在廣州增城一間出租屋。案發(fā)后,警方從現(xiàn)場綁縛物品、死者身上提取出多人DNA成分,證實女子系出租屋內遭捆綁、強奸,扼壓頸部致嚴重機械性窒息死亡。
翌日,第一時間發(fā)現(xiàn)死者的薛孝輝,旋即接受調查并被控殺人。證據(jù)之一是捆綁死者身上的繩索、皮帶、膠帶,存有其DNA峰值大。同時,他還有另一身份,系死者賴玲玲的情人。其作案動機被認為是死者生前拍下一段性愛視頻,提出結婚要求惹怒自己。
案發(fā)后的第18個月,警方在檢察院、法院的 要求 下,通過比對DNA追捕到另一涉案人趙某義。然而其供述他確有捆綁、強奸賴玲玲,但這來自薛孝輝為擺脫情人糾纏的 有償雇傭 ,其作案離開時女子并未死亡。一具女尸,殘留下多人的DNA,到底是誰所為?單干還是合謀?因不服一審判決,薛孝輝近日上訴至廣東省高院,要求核查案中的諸多疑點。
文/圖 羊城晚報記者 羅坪
A昔日的情人
來增城打工10年,湖北女子嚴曉雯從未想到,丈夫薛孝輝在外面竟然有個江西情人。而這位叫賴玲玲的情敵,還是自己在酒吧上班的同事,兩人平日都統(tǒng)歸薛孝輝的管理之下。薛,是酒吧的副總。
讓嚴曉雯后悔的是,賴玲玲能 攀上 當副總的丈夫,還是她介紹的。2011年春節(jié)過后,曉雯的主管帶來一名新同事,稱是她江西老鄉(xiāng),請曉雯多指導。新同事就是賴玲玲,1988年出生,長得漂亮,嘴巴也甜。
不久,曉雯帶賴和丈夫一起吃飯,特別囑咐丈夫多關照一下這個女孩。共同上班的增城唐人街酒吧,服務員有近百名,作為最基層的服務員,平時難有機會攀上高層管理人員。之后賴玲玲被調到別的部門,曉雯與她接觸變少。一次,曉雯聽說賴玲玲搬出了集體宿舍,在外面租了房子。當問及是不是談了男朋友,對方笑稱 沒有 。
曉雯稱,當后來再見到賴玲玲時,覺得對方有些不自在,目光總躲著她。接著同事傳言賴跟丈夫薛孝輝 關系不一般 ,讓她 把老公盯緊一點 。曉雯表示自己也曾多次暗中觀察過賴,但發(fā)現(xiàn)她與丈夫擦肩而過時,只是禮貌地笑笑,并沒有什么曖昧。
找不到直接證據(jù),曉雯就開始盤問丈夫,其回憶薛孝輝每次總是發(fā)誓 絕對沒干對不起你的事 。 審 不出結果,曉雯就開始鬧,起先在家里,后來鬧到單位,有一次還抓破了丈夫的臉。直到出事前,曉雯還是沒找到證據(jù)。
如果沒有賴玲玲的突然死亡,曉雯對丈夫的婚外情將一直不知情。據(jù)薛向警方交代:2011年4月,其過生日時同事們一起喝酒慶祝。他喝醉了,跌倒在賴玲玲懷里。對方將他扶起,彼此有了好感。隨后兩人發(fā)展成情人關系,薛在家附近為她租了房,經(jīng)常和她約會。
微妙的是,薛與曉雯租住的家,距離其為賴租住的出租屋,直線距離不到200米。隱瞞出軌行為,又距離如此之近,嚴曉雯卻從未發(fā)覺有何異常。2012年3月22日下午,丈夫突然來電稱:他與賴玲玲的確是情人關系,向她道歉。但賴22日被人殺了, 可能會牽連到他 。
B慘死出租屋
案發(fā)后,據(jù)薛孝輝向警方陳述:他與賴玲玲是情人關系。案發(fā)的出租屋,是他當時為賴找的,他代交了第一個月房租后,后來的租金是賴自己交付。因為在酒吧工作,薛和妻子、情人賴及其他相熟的酒吧同事,大都上夜班至凌晨很晚才睡。平時,兩人在賴的出租屋約會。
綜合警方調查的多個證人證言顯示,2012年3月22日凌晨1時許,賴與酒吧多個同事在外面喝酒。其間,薛致電賴,問她在何處,后來他也前來喝酒,兩人席間并未談話。之后薛孝輝先行離開,1時20分許,賴也離開稱薛找她。薛事后供稱,兩人回到出租屋后,先是大吵了一架,并打碎了房間的玻璃,驚動到鄰居。之后,兩人開始親熱,發(fā)生了性關系。
然而薛向警方供述的筆錄顯示:3月22日下午,薛在向當晚一同喝酒的多位同事打探為何賴的電話打不通時,來到其住處第一時間 發(fā)現(xiàn) 其慘死在出租屋:手腳被捆、頸系皮帶、頭纏膠帶。賴赤身裸體躺在床上,身上蓋著一床棉被。
隨后,薛孝輝叫來鄰居和房東,特別提醒在他人的 作證 下,用玻璃片劃破綁在賴玲玲面部上的膠帶,并解開捆綁在其頸上的皮帶。22日17時許,120和警方趕到后,證實女子已死亡,但無確切死亡時間,法醫(yī)界定為從發(fā)現(xiàn)死亡時起倒推12到24小時之間。
案發(fā)后,警方通過現(xiàn)場提取物證,以及通過尸檢發(fā)現(xiàn):捆綁死者的膠帶、繩索,以及其身體私處,提取到兩人及兩人以上的DNA混合成分。多個物證,不排除含有薛的DNA成分。3月23日,即案發(fā)的第二天,薛孝輝被指為重大嫌疑人,隨即被羈押并接受警方調查。
2012年8月20日,廣州市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訴。參與一審開庭的嚴曉雯回憶,據(jù)指控,案發(fā)前賴玲玲曾以錄制的一段性愛視頻,對薛提出結婚要求,如若不然將把視頻發(fā)給薛妻子曉雯。警方提取的這份證據(jù)顯示,蘋果手機錄制的該視頻創(chuàng)建于同年3月22日2時56分37秒(韓國首爾時間)。
C 冒出 的嫌疑人
2013年8月,即案發(fā)后的第18個月,突然冒出的另外一嫌疑人,幾乎改變了早前的殺人指控。此時,薛孝輝被控故意殺人罪仍在一審中。當年8月,增城警方在檢察院、法院的 要求 下,對殘留在捆綁繩索、死者身上的另一DNA成分進行比對、偵查。隨后,具有犯罪前科、與死者曾租住過同一棟樓的趙某義,被捕歸案。
據(jù)趙某義歸案后的供述,案情出現(xiàn)逆轉。其稱,租住在案發(fā)地附件的他,原本不認識在酒吧管DJ公主的副總薛孝輝。據(jù)另一中間人田高奇的介紹,他得知薛曾幫過自己女友從酒吧辭職討薪的事。2012年三四月的一天,中間人田高奇介紹他與薛認識,稱對方有事需要找人幫忙,為搭上田高奇的 線 ,趙前往商議。
趙某義稱,他和隨行一名叫李文展的人同行應邀碰面后,薛孝輝表示:自己在公司搞了一個女的,被她纏上遭威脅要跟他結婚。因其是有婦之夫,怕對方鬧希望出面教訓一頓。薛提出的手段是趙上去捆住賴, 與她發(fā)生關系 ,然后他突然出現(xiàn)揭穿她原來也有別的男人。
趙某義稱22日凌晨3時,按照事先約定的時間、地點,他在增城夏街大道等了差不多一個小時,最終與薛孝輝碰頭拿到進入出租屋的鑰匙。之后,其進入案發(fā)房間,采用捂口,用自帶的繩索、膠帶以捆綁手、腳的方式,將賴玲玲強奸。完事后,其還在賴的住處沖涼,趙某義稱他離開時,并未見賴死亡,最后反鎖房門離開出租屋。
趙某義表示,他作案完下樓,再次與薛孝輝碰頭。對方給他一張銀行卡,并告知了密碼,交接完后離開。
2014年12月22日,一審法院認定薛孝輝雇傭趙某義捆綁、強奸賴玲玲,事后他再進房間又捆綁雙手、雙腳,并用皮帶綁縛被害人頸部,致使賴最后死亡。薛被控犯強奸罪、故意殺人罪,獲死緩;同案人趙某義另案處理,被控犯強奸罪,獲刑10年。
D矛盾的口供
一具被捆綁的女尸,捆綁繩索、身體私處,均檢測出含多人的DNA。單干,還是合謀?又究竟是誰所為?死者情人薛孝輝,最先接受調查并被控殺人,為何警方在時隔一年半后,才追捕到另一名同樣留有DNA成分的涉案人?
4月10日,增城公安局相關負責人回應羊城晚報記者稱,最開始警方確實沒有注意到殘留死者身上含多人混合DNA的證據(jù)。一審開庭后,警方在檢察院、法院的 要求 下從廣州請來鑒定專家,對混合DNA進行鑒定、比對,最終抓獲了另一涉案人。
記者獲悉,薛孝輝、趙某義雙雙歸案后,DNA鑒定專家曾召開一次新聞發(fā)布會(針對辦案機關)。根據(jù)案后現(xiàn)場提取的物證,排除捆綁繩索上薛的高峰值DNA,是賴玲玲死后替其解除捆綁物時污染而來,也排除是日常生活沾染。一審法院認定,受雇的趙某義,只有通過薛孝輝獲得進入房間的鑰匙,同時也是他為趙提供了銀行卡密碼。
不過在上訴書中,二審代理律師再次提出:不排除真正的兇手,是通過其他方式獲得鑰匙進入房間。此外,兇手在離開案發(fā)地前,也可以通過逼問被害人的方式獲得銀行卡密碼。警方為證實薛孝輝與趙某義合謀殺人,曾調取了死者住處附近的監(jiān)控視頻,視頻顯示:案發(fā)當日凌晨,薛的確曾幾次出現(xiàn)在死者住處附近。
但這一證據(jù),同樣遭到質疑。二審代理律師稱,因薛孝輝與妻子的住處距離死者的出租屋不到200米遠,很難證實薛當晚的出沒,是去案發(fā)現(xiàn)場還是回家或外出。律師特別指出,警方調取的監(jiān)控錄像存有疑問。事實上,死者樓下就有兩個更近的監(jiān)控錄像,不知案發(fā)后警方為何沒及時調取。記者試圖就這一細節(jié)向警方求證,遭到婉拒。
信息首發(fā):情人手腳被捆裸死廣州出租屋 殘留多人D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