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金融公司利用P2P虛構標的 4個月非法吸儲超千萬
深圳一金融公司利用P2P網貸平臺發(fā)布虛假借貸信息,4個月非法吸儲上千萬元。警方提醒,P2P貸款有風險,需謹慎!
7月13日,深圳寶安鳳凰派出所攜同經偵大隊通過縝密偵查,成功偵破一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經訊問,嫌疑人劉某龍等4人對其利用P2P網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事實供認不諱。
其中,劉某龍是法人代表兼董事長,負責公司全面工作;劉某銀是財務總監(jiān),負責公司資金周轉及工資發(fā)放;柏某梅是副總經理,負責與投資人接洽及客戶維護工作;蔣某紅是業(yè)務總監(jiān),負責公司的貸款業(yè)務。
構建P2P網貸平臺推廣發(fā)布借貸信息
據(jù)劉某龍稱,他原來在一家小額貸款公司上班,利用期間積累的一些客戶資源,從2014年下半年開始單獨“創(chuàng)業(yè)”,創(chuàng)辦某金融服務有限公司,構建P2P網貸平臺推廣發(fā)布借貸信息。
該公司承諾支付投資者17%到20%的收益,但有投資意向的客戶將投資款通過第三方“國付通”支付平臺轉到該公司賬戶時,該公司又將該筆投資款轉到劉某龍個人銀行賬號。而劉某龍再將自己賬戶內的錢,以24%至36%不等的高額利息貸給借款人,從中賺取利息差,以此牟利。
部分借貸標的為虛構
為了短期高利借款標募集資金,該公司發(fā)布部分虛構借貸標的,因為標的不夠,公司網站首頁的6個標的有4個是假的,資料是以前幫客戶辦理貸款時帶走并上傳到公司網站首頁;同時,通過員工及線下熟人、朋友,QQ群、微信等信息推廣手段收攬客戶,從2015年3月至今已吸收注冊會員700余人,實際投資者近200人,涉案金額達1100余萬元。
同時,嫌疑人還交代,當資金到期回收一旦出現(xiàn)問題,只能以其它極端方式追討,如果資金沒有及時回籠,資金鏈出現(xiàn)斷裂,投資者的資金沒有任何保障。目前,劉某龍等4名嫌疑人均被深圳寶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
千萬不要輕易地被一些以“P2P”形式的網絡金融服務所承諾的高回報所吸引,不要因貪圖小利而作嘗試,因為一不小心就會跌入騙子設下的陷阱。
P2P是什么意思
P2P就是英文 Peer to Peer 的縮寫。比較書面的翻譯的是對等網絡。一般可以通俗的理解為,只要是對等的關系,如同伴,同事,朋友等,那你就可以這樣的理解為朋友到朋友,朋友之間等。
P2P貸款
P2P貸款是近幾年流行起來的,在國內這幾年發(fā)展迅速。通俗地講就是,有錢的投資者通過P2P貸款平臺將自己的資金投資過去,由P2P貸款平臺將錢貸款給需要用錢的人。然后投資者獲取高額的利息收入,而P2P貸款平臺的那一方獲取少量的收益和管理費。
P2P貸款有風險嗎
從理性上來說,P2P貸款平臺本身就屬于一種金融的投資方式。投資自然就有風險了。加上這一塊的監(jiān)管難度很大,同時,P2P貸款平臺的公司和擔保公司現(xiàn)在是特別多,魚龍混雜,并且投資者把錢借出去,萬一借款人沒有能力償還等也是存在的。因此,一定要謹慎處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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