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住房不得采用住宅設計 不得預留違規(guī)加建煙道管井的條件
深圳市規(guī)劃國土委日前發(fā)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商業(yè)辦公研發(fā)用房建筑設計管理工作的通知》,規(guī)定建筑平面布局,不得采用住宅套型式設計,要求設計單位、施工圖審查單位、建筑單位,不得在技術上預留違規(guī)加建煙道、管井等設施的條件,否則依法處理等。
深圳本次對商業(yè)辦公研發(fā)用房的調控要點有:規(guī)定建筑平面布局,不得采用住宅套型式設計;同一樓層內,設有套內專用衛(wèi)生間和茶水間的辦公用房,總建筑面積不得超過該樓層建筑面積的三分之一;套內建筑面積小于150平的單套辦公用房,建筑面積之和不得超過該層辦公面積的50%;研發(fā)用房單套套內建筑面積不得小于180平;要求設計單位、施工圖審查單位、建筑單位,不得在技術上預留違規(guī)加建煙道、管井等設施的條件,否則依法處理。
同策咨詢研究部總監(jiān)張宏偉表示,深圳這次出臺的政策,與此前北京、上海政策上邏輯是一樣的。北京“商改住”限購和多個城市“類住宅”整治意味著這是全國一盤棋的行動。
今年3月26日,北京出臺商辦物業(yè)的調控新政。新政明確規(guī)定商辦類項目不得作為居住使用,新建項目不得出售給個人,二手項目出售給個人時需滿足名下無房且在北京已連續(xù)5年繳納社會保險或者連續(xù)五年繳納個人所得稅兩個條件。同時,商業(yè)銀行暫停對個人購買商辦類項目的個人購房貸款。由此,北京成為首個停止向個人出售新建商辦類項目的城市。此外,北京還要求新報建商辦類項目,最小分割單元不得低于500平方米。
分析
政策出臺“回歸土地本來的性質”
據深圳一名地產圈人士介紹,深圳市場大量存在官方備案用途寫著“商業(yè)性辦公”(也就是寫字樓)、實際卻建成了帶有住宅功能類的“公寓”產品。深圳是否會像北京那樣出臺嚴格調控政策一直是市場關注的焦點。
此次深圳出臺的政策雖沒有北京嚴格,但業(yè)內人士分析,政策的出臺將使工業(yè)用地和辦公用地回歸土地本來的性質。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認為,從各地政策力度看,深圳力度低于北京、上海。北京上海都要求單套面積不得小于500平方米,而深圳只是有部分比例要求,對于市場來說,其影響將低于北京等城市。深圳之后,其他熱點城市很可能開始新一輪全面封堵商住政策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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