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不影響道路 深圳停車能否不收費
收費管理討論:
夜間不影響道路 停車能否不收費
一小區(qū)外的路邊停車位。南都記者趙炎雄攝
焦點1
停車收費時段以每天24時為終點是否合適?
市交委介紹,按目前的收費規(guī)則,其實次日重新計時更便宜。比如一類區(qū)域,首半小時3元,第二個半小時6元,三個小時后每半小時10元。若按連續(xù)計費的方式,第二天就沒有前三小時的優(yōu)惠。而北京的收費單位為15分鐘,上海的收費單位有15分鐘、30分鐘和1小時三種,廣州的收費單位為30分鐘。
“提高路邊臨時停車周轉(zhuǎn)率是路邊臨時停車實施收費管理的重要目的之一。收費的計時單位越短,越利于加快路邊停車周轉(zhuǎn)。”市交委認為,綜合北京、上海以及廣州等的經(jīng)驗,同時為了方便使用與管理,計費單位不宜太短,比如北京,或太復雜,比如上海,宜跟廣州一樣,以半小時為一個計費單位。
市民吳先生認為,如果是從第一天白天一直到第二天上班時間都不開走的車主,是明顯的占坑,而不是出來辦事的。這些情況,不重新計算,直接疊加,加大收費力度,促使其盡早移車也是可以理解的。市民殷先生也認為,免費時間還是縮短的好,政府最好不要提供免費。另外,公共資源不能以收費為目的,夜間不影響道路交通,不應收費。
“目前3小時內(nèi)費用相對較低主要是考慮了部分市民短時停車需求,外出辦事時間集中在3小時以內(nèi)。”市交委還解釋,晚間的免費時段,也可以使用正常申請?zhí)峤煌\嚿暾?,可以使?ldquo;我要停車”或“次日續(xù)時”申請第二天的收費時段的停車。目前路邊泊位是以24時為交接點,為防止長時間停車,故采用累計停車使用費的方式,且超過3小時后的停車使用費會明顯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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