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員工私售產品致?lián)p失3200萬 律師:銀行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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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時報漫畫 謝瑤
周先生是民生銀行一名客戶,他此前購買了該銀行員工私售的理財產品,未得到兌付,直接損失100多萬元。周先生稱,他在購買時對私售行為并不知情。據(jù)了解,受騙客戶共達20人,損失達3200多萬元。
昨天下午,民生銀行建議客戶報警解決此事。目前,豐臺警方已介入調查。
事件
購買理財產品 僅有刷卡憑證
周先生于2013年9月在民生銀行西客站支行購買了價值200多萬元的兩種信托理財產品。兩種產品的管理人均為華夏恒業(yè)投資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下稱華夏恒業(yè))。產品的投資期為一年,年化收益率為11%。
周先生稱,他此前在民生銀行買過數(shù)次理財產品,對該行非常信任。但是,這次的產品讓他覺得異樣。首先,這兩個理財產品的托管人是興業(yè)銀行和廣發(fā)銀行。而之前購買的產品托管人均為民生銀行。其次,這次交款是通過刷POS機,他只拿到了POS機打印出的憑條,而前幾次他均收到了印有民生銀行公章的收款憑證。
隨后,他向投資經(jīng)理郁聰反映了自己的疑慮。郁聰告訴他,這是民生銀行和華夏恒業(yè)合作的理財項目,希望他不要擔心。
2014年9月,周先生未能如期收回投資的全部本金和利息,還有130多萬元沒有著落。于是,他和其他投資者不斷地向民生銀行追討投資款。就在此時,周先生才得知,他購買的兩個理財產品根本不是民生銀行推出的產品。“當時我被POS機刷走的錢也是進入了廣發(fā)銀行的賬戶。”但是,周先生購買地點為民生銀行的營業(yè)點內,由民生銀行的員工協(xié)助完成。因此他認為,民生銀行依然負有償還他投資本金和利息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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