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南男子拿同學信用卡惡意透支
2014年端午節(jié)期間,何某在路上開車的時候,巧遇久違的同學吳某。同學見同學,雖不會兩眼淚汪汪,但也相見甚歡,更何況吳某還曾經(jīng)在何某的企業(yè)里干過一段時間。攀談中,吳某告訴何某用信用卡消費非常方便,何某覺得,這個可以有。于是當天就和吳某一起去銀行辦卡了。為了保證能辦到信用卡,他們?nèi)チ怂募也煌你y行。
坑人的地方來了,在填寫申請材料的時候,吳某主動幫何某填寫,何某只需要簽個字就行。而且吳某說何某的住址是村里,只怕銀行批下來的額度不會太高,吳某說自己的地址是鎮(zhèn)上的,額度會高一點。何某一想也對,就同意寫吳某家的地址了。第二聯(lián)系人的號碼寫了何某的老婆,說起來何某的老婆也跟他倆是同學呢。
有三家銀行批準發(fā)卡了,于是吳某陸續(xù)收到了三張信用卡。但吳某沒有把卡給何某送去,而是偷偷開通了信用卡,在未取得何某同意和授權(quán)的情況下,多次冒用何某的名義,持信用卡用于套現(xiàn),消費金額共計人民幣25300元未能償還。
去年11月25日,一家銀行的工作人員通知何某的老婆,說何某的信用卡出現(xiàn)逾期未還情況。得知情況后,何某嚇了一跳,卡都沒收到何來逾期不還,忙報了警,又把情況告訴了吳某。吳某一聽說報警了,就主動向公安機關(guān)投案,后其家屬代為賠償何某25720元。
經(jīng)審理,法院認為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信用卡詐騙罪。
信息首發(fā):蒼南男子拿同學信用卡惡意透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