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人近7000萬元購黃金遭騙 334斤黃金去哪兒了
深圳商人路某這二十多天來,每天都在為追回334斤黃金奔波勞累。
據(jù)報道,從今年3月9日開始,路某開始通過陳某買金,陳某提供的黃金貨源價格低于市場價。直到5月26日那天,路明在支付6945萬元給陳某后,陳某消失了。而這筆款項所購買的594斤黃金,陳某只交付了260斤,剩下的334斤黃金至今未見蹤影。
為追討334斤黃金,路某找到了陳某的父親。然而其父說陳某已失蹤多日,失蹤前曾說“接到恐嚇電話“,讓父親找金葉公司幫忙。
陳某所說的金葉公司,是指深圳前海金葉珠寶實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下稱:前海金葉珠寶), 是上市公司金葉珠寶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前海金葉珠寶總經(jīng)理徐靜表示,前海金葉珠寶和陳某的生意在5月21日便已經(jīng)結(jié)束。陳某每次用于交易的黃金從何而來,目前暫不能得知。由于涉案金額巨大,路某已經(jīng)向警方報案。
國家規(guī)定個人不得收購金銀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金銀管理條例》,除經(jīng)中國人民銀行許可、委托的以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購金銀。不過,多位珠寶行業(yè)人士透露,在珠寶行內(nèi)有一個潛規(guī)則,個人以低于市場價從黃金供貨商獲取黃金,個人賺取差價。商人路某正是抓住了這一商機,通過中間人買賣黃金牟利,但這種交易,風(fēng)險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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