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塊都不給”當事男子小紅帽疑因系同性戀被開除
去年10月29日,深圳兩名男子在街頭因100元費用引發(fā)口角引起眾人圍觀。其中一頭戴紅帽的男子高聲說:“一百塊都不給我。”該段視頻被放上網絡后,“一百塊都不給我”成為網絡熱點,作為主角之一的“小紅帽”意外紅了,而另一男子穆易(化名)卻被公司炒魷魚了。去年11月,穆易以就業(yè)歧視將老東家告上法庭,認為公司以性取向為由拒絕原告繼續(xù)上班的行為,侵犯了原告的人格尊嚴和平等就業(yè)權,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公開書面道歉,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南山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穆易敗訴,穆易不服提起上訴。昨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二審。據悉,這也是全國首例同性戀職場歧視案件。
新快報記者 張國鋒
是離職還是辭退?
2014年8月28日,穆易入職深圳市裝修藝裝飾設計有限公司,擔任設計助理一職,10月1日升為銷售設計主管。11月8日,穆易說接到公司的解雇通知,稱其因不遵守公司關于佩戴工牌和工服的紀律,并且被投訴服務態(tài)度不佳而被解雇。穆易則認為被炒的原因和“小紅帽”視頻有關,主要原因是公司發(fā)現其是同性戀。
庭審上,公司的辯護人則表示,穆易是自己主動申請辭職的,然后公司批準了其離職請求,并沒有辭退一說。從離職報告來看,上面是原告手寫的“個人處事”,如果是公司正常辭退程序,應該會詳細寫明“客戶投訴”或者“不遵守公司規(guī)章制度”之類的話語。
穆易的代理律師劉瀟虎表示,這是公司規(guī)避風險的做法,由于穆易合約期未滿,公司不愿意主動出具解聘書,于是強迫他主動寫這份離職報告,不然就不發(fā)獎金和加班費。穆易和銷售部主管李某多次溝通后,了解到自己被公司解聘緣由,在離職一欄寫上“個人處事”。
錄音能否證明遭歧視?
據悉,當時要求穆易填寫離職報告的是公司的李某,而穆易不愿意“被離職”,曾多次找到李某進行溝通。“因為你的同性戀身份,影響到公司的形象。”“同性戀只是一個原因,雖然有些人能接受,但不是我們公司的同事和客戶能接受的。”這些出自穆易遞交給法院的錄音證據,穆易認為李某的話證明自己因遭遇了公司的性別歧視而被辭退。
不過該公司的辯護律師則否認錄音材料的真實性,她說李某是因為不堪騷擾才說出這番話,并不表示公司的立場。此外她還表示錄音材料,不排除穆易誘錄的動機。李某不是人事部主管,沒有權力去辭退人,在此事件中只是協助穆易辦理解除勞動關系的合約。
劉瀟虎反駁說錄音材料中,李某曾主動說過這是公司開會決定的。而且“小紅帽”事件后,穆易和李某有過11段通話記錄,其中7段是李某主動找穆易的,何來“騷擾”之說。
法庭上,雙方未就是否和解達成一致,該案未當庭宣判。
信息首發(fā):“一百塊都不給”當事男子小紅帽疑因系同性戀被開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