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被龍崗福利中心收養(y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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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格被龍崗福利中心收養(yǎng)
信息首發(fā):格格被龍崗福利中心收養(yǎng)
報道了六歲的女童格格跟隨患病母親流浪三年后,由于格格監(jiān)護人無法履行責任,目前龍崗福利中心對孩子進行了收養(yǎng)。
公安機關(guān)正配合民政部門,對六歲隨病母流浪格格及跟她一起流浪的女子進行DNA采集。鑒定兩者是否親屬,同時在人口信息庫中查找其他家庭成員。
按照前天龍崗區(qū)南灣街道、沙灣派出所的安排:格格送往深圳市救助站兒保中心,她的 母親 送往深圳市康寧醫(yī)院。而格格在送往深圳市救助站兒保中心后,遭到對方拒絕接受,格格還沒到6歲,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也不知道怎么進行處理。
前晚11時許,只能把孩子送到深圳市南灣人民醫(yī)院 暫住 。
由于格格的監(jiān)護人無法履行責任,母親精神也不好。目前由南灣街道辦做擔保,龍崗區(qū)福利中心對孩子進行了收養(yǎng)。
因為不到六歲就沒辦法進行救助小編覺得實在是不合理,格格是被收養(yǎng)了,其他六歲以下孩子有需要有怎么辦呢?希望趕快出現(xiàn)相應(yīng)辦法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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