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宜停車”遭吐槽 市交委:非高峰泊位將取消(3)
政府不能為了管理方便,而不去研究資源的利用率和考慮市民的便利。 鄭學定認為,簡單的執(zhí)法和管理方式只會造成市民對政策的反感,路邊停車收費執(zhí)行這么長時間,市民吐槽這樣多,說明政策還是可以完善。鄭學定表示,將收集市民投訴和意見,找個時間約市交委談一下。
市交委:非高峰泊位將取消
今后只有全天停車泊位和夜間停車泊位,將提高泊位辨識度
深圳市交委20日發(fā)布消息稱,路邊停車實施4個多月以來,基本達到了預期的治堵目標。未來將針對市民的意見和建議,優(yōu)化調整收費標準,今后泊位將只有全天停車泊位和夜間停車泊位兩種,此前的非高峰泊位將被取消。
根據(jù)市民提出的繳費時間不足的問題,下一步擬將路邊臨時停車操作時間延長至10分鐘,便于市民操作。在泊位劃分上今后也將有明顯變化。
市交委20日首次透露,未來將對全市路邊臨時停車泊位統(tǒng)一劃分為全日可停泊位及夜間可停泊位兩種,取消非高峰期可停泊位。同時通過泊位LOGO和標志牌顏色對路段停車泊位進行明顯區(qū)分。夜間可停泊位LOGO和標志牌采用綠色,全日可停泊位采用藍色,從而進一步提高路邊臨時停車泊位的辨識度。
市交委道交中心擬將夜間免費停放時間由21:00-次日7:30調整為20:00-次日7:30。同時,收費標準也將結合停車實際情況進行評估優(yōu)化。
市民收到市交委道交中心開具的上述涉嫌違法停車通知書3日后可登錄www.stc.gov.cn網(wǎng)址查詢,對相關違法行為有異議的,市民可前往各轄區(qū)交警大隊進行申訴,屆時市交委道交中心將予以協(xié)助配合。
附文:
一座城市不能淪為 宜停車 的私產
一個城市不能淪為一家公司的私產,看看深圳的路邊停車收費, 宜停車 把手伸向偏僻的居民生活小區(qū)。
一、提高收費治理擁堵,我非常支持!
一個城市交通越來越擁擠,通過收費方式來調劑車輛通行無可厚非,這在全世界通行的做法。對于城市中心區(qū),都是通過高額的停車收費來處理,象深圳的華強北、羅湖東門等區(qū)域。
但,我們首先要明白一個道理,城市是給人生活的。一切的治理都要從城市是給人生活,給人居住的為出發(fā)點來思考問題,處理問題。一個城市不能淪為一家公司的私產,隨便畫個 宜停車 車位收費,你就得給他交錢。深圳,已經沒有可以停車的路邊了。就如同深圳沒有自行車道一樣,也許有一天,深圳將會完全沒有路邊停車了,要不你停 宜停車 車位里,要不你被罰款500,深圳將沒有路邊停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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