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第二期小汽車競價結果出爐
第二次競價共配置了7535個指標,其中單位指標1044個、個人指標6491個。最終個人平均成交價為14565元,以1萬元底價成交的買受人有23名。
深圳市小汽車增量指標競價成交結果出爐了。這次競價共配置了7535個 指標(含2015年第1期未配置成功的3090個競價指標回收納入本期配置),其中單位指標1044個(含2015年第1期未配置成功的511個單位競價指標回收納入本期配置)、個人指標6491個(含2015年第1期未配置成功的2579個個人競價指標回收納入本期配置)。
最終個人平均成交價為14565元,其中以1萬元底價成交的買受人有23名。單位平均成交價為18539元,其中有4個單位以1萬元的底價成交。

買受人自競價成交后的第1個工作日起,通過競價平臺打印《深圳市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憑《深圳市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在競價日后的第1個工作日起3個工作日內(nèi),到深圳市財政委員會指定的5家非稅收入代收銀行(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平安銀行、招商銀行)在深圳地區(qū)任一營業(yè)網(wǎng)點的柜臺,一次性將全部成交價款直接繳付至深圳市財政指定賬戶。買受人按規(guī)定繳清成交價款的,由代收銀行向其開具《廣東省非稅收入(電子)票據(jù)》。
買受人未按照《深圳市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規(guī)定的方式繳付成交價款,造成成交價款未能按照規(guī)定時間到賬的,后果和責任由買受人自行承擔。如果買受人未按照規(guī)定繳清成交價款的,視為其放棄增量指標,其競價保證金本金及利息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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