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單位變動 需轉移公積金
從A市到B市工作,原來的公積金如何處理?終止勞動關系時,公積金可以提取或轉移嗎?公積金的繳存大家都比較了解,但在職場生活中,難免會遇到工作變動。于是,公積金的轉移業(yè)務,便成了廣大職工關心關注的問題了。
變動單位需辦理轉移手續(xù)
當職工單位中斷工資關系時,其公積金繳交隨之中斷,其結余的住房公積金本息仍保留在原單位名下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職工住房公積金賬號不變。職工恢復工作時,如在原單位發(fā)工資的,則繼續(xù)在原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如變動單位的,需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xù),即將在原單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本息轉入新調入的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繼續(xù)繳存。
根據(j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15條第2款規(guī)定: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并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托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xù)。 公積金轉移是指因職工工作變動,而由原工作單位將其住房公積金余額轉入到新工作單位為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行為。
勞動關系終止后30內辦理變更登記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減少變更表》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封存手續(xù)。
職工與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就不再是該單位的職工了。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后,調入其他單位的,職工原單位應把該職工的公積金賬戶轉移到新單位;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后,沒有重新就業(yè)的,職工單位應及時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把該職工的公積金賬戶進行封存。
■知識解答
Q:怎樣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
A:職工調動到市外其他城市工作的,調入單位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xù)后,新工作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應當向原單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新賬戶證明。原單位所在地的管理部門向調出單位核實后,辦理變更登記和賬戶轉移手續(xù);原賬戶已經封存的,可直接辦理轉移手續(xù)。賬戶轉移原則上采取轉賬方式,不能轉賬的,也可以電匯或信匯到新工作地管理部門。調入單位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原單位所在地管理部門可將職工賬戶暫時封存。
Q:陳先生說,他的戶口和父母在一起,準備要買婚房,購房合同上只有林先生的名字,能不能提取父母的公積金?
A:判斷能否提取公積金的標準不是看戶口在不在一起,而是看是否對房屋擁有所有權。一般情況下,職工購買自住住房,職工本人對房屋擁有所有權,可以提取公積金。另外,房屋一般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職工的配偶對房屋也擁有所有權,因此,配偶也可以提取公積金。但是,這種情況下,職工的父母并不對房屋擁有所有權,即便是父母和子女的戶口在一起,而且共同居住其內,也是說父母可以使用該房屋,但不具有所有權。因此不能提取父母的公積金。
若是父母以子女的名義購房,在購房時由子女簽訂購房合同。雖然是父母出資,但是法律上該房屋的所有權屬于子女,父母并不對該房屋擁有所有權。而且,《條例》規(guī)定,提取公積金時必須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證明材料,購房提取公積金要求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和首付款收據(jù)。由于是子女簽訂買賣合同,這些材料只能證明子女對該房產擁有所有權,而不能證明父母對房屋擁有所有權。
Q:林小姐年后有工作變動,想提前了解公積金轉移問題,請問住房公積金可以進行轉移嗎?轉移要怎么辦理?
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
(一)職工調動工作的;
(二)單位合并、分立的;
(三)單位撤銷、破產、解散,職工重新就業(yè)的。
職工調動到市外其他城市工作的,調入單位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xù)后,新工作地的管理中心應當向原單位所在地的管理中心出具新賬戶證明。原單位所在地的管理中心向調出單位核實后,辦理變更登記和賬戶轉移手續(xù);原賬戶已經封存的,可直接辦理轉移手續(xù)。賬戶轉移原則上采取轉賬方式,不能轉賬的,也可以電匯或信匯到新工作地管理中心。調入單位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原單位所在地管理中心可將職工賬戶暫時封存。
職工工作調動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的流程如下:
1.申請人提供個人身份證、工作調令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填寫《轉移通知書》,需回原單位蓋章;
3.到中心遞交上述資料,并填寫《支取憑證》;
4.到公積金開戶銀行辦理銷戶手續(xù)及轉賬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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