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發(fā)糖果”?ICO變IFO?一文讀懂幣圈新套路
2017年9月4日,央行聯合多部委發(fā)布《關于防范代幣發(fā)行融資風險的公告》,認定ICO違法。
2017年9月13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xié)會發(fā)布《關于防范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風險的提示》,認定數字幣交易平臺違法。
2017年9月27日中午12:00,比特幣中國關閉了數字資產和人民幣充值功能。
2017年9月30日中午12:00,比特幣中國于關閉了平臺所有的交易功能。
然而“一刀切”的做法并沒有阻止比特幣的瘋狂。
截止發(fā)文,比特幣已經突破9600美元,再創(chuàng)歷史新高。
更加出乎意料的是,比特幣竟然生了一堆兒子:
2017年8 月1 日18 點24 分,比特幣第一次進行分叉。這次分叉誕生了名為BCH(比特幣現金)的全新數字貨幣。截至目前,已經有BCH、BTG、BCD、B2X、BCHC、BTX等比特幣分叉幣,12月份還可能會增加一個SBTC(超級比特幣)。
知識無窮盡,這不,由幣圈盛行著的“分叉”妖風又誕生了一個新的名詞叫做“發(fā)糖果”,繼ICO之后又新出來個IFO。有人說這是種新型融資,有人說這是種新型騙局。它們到底是什么?且聽小編細細說來~
什么是“發(fā)糖果”?
發(fā)糖果啦,聽說比特幣發(fā)糖果啦~圖片關鍵詞
什么是“發(fā)糖果”呢?發(fā)糖果就是給持有比特幣的用戶按照1:1或者其它比例免費發(fā)放的其他形式的代幣。說白了就是比特幣生的一堆兒子。
由于這些“糖果”是在比特幣區(qū)塊鏈的基礎上分叉誕生,原先持有比特幣的用戶可以按照比例免費獲得一筆BCH(比特幣現金)——比特幣兒子之一,這讓一部分比特幣用戶開始交易和挖掘BCH(比特幣現金)。
雖然比特幣現金的誕生是為了優(yōu)化比特幣區(qū)塊大小而提出的技術手段,但這也變成了一種創(chuàng)造新的數字貨幣的方法。
原來不是可以吃的糖果圖片關鍵詞
“分叉”(fork)與“空投”(airdrop)是兩種糖果派發(fā)的方式。
“分叉”不僅保留了比特幣大部分的代碼,它還繼承了比特幣分叉之前的數據。
“空投”派發(fā)的比例是不固定的,它可以是1:1,也可以是任意比例,但分叉一般是同等比例的。它們的共同點是:兩者的目的都是為了獲取最精準的用戶。
什么是IFO?與ICO有什么聯系?
IFO(Initial Fork Offerings):是基于比特幣等主流幣而進行的分叉,持有諸如比特幣等主流幣可獲得分叉幣,即一種新的利用虛擬貨幣融資手段。
IFO涉及的分叉幣種就是在原有比特幣區(qū)塊鏈的基礎上,按照不同規(guī)則分裂出另一條鏈,比如比特幣第一次進行分叉誕生了名為BCH(比特幣現金)的全新數字貨幣。
IFO與ICO有何聯系?
ICO:數字貨幣首次公開發(fā)行
IFO:數字貨幣首次分叉發(fā)行
由于比特幣屬于開源代碼,分叉比特幣比開發(fā)一個新幣更容易,且更好宣傳推廣,而且最關鍵的是,目前還沒有政策出臺來限制IFO。
目前很多投資者持續(xù)涌入數字貨幣這個市場,導致供給不足。這讓數字貨幣社區(qū)內的玩家們開始因為利益驅動來進行IFO分叉比特幣。
到底是創(chuàng)新還是新型圈錢手段
大家可能都會有個疑問,IFO是如何賺錢的呢?
其實在項目的一開始會得到一小批礦工的支持,在比特幣區(qū)塊某個高度,讓曠工們挖某個項目的分叉幣,宣布對小礦工有某種好處,然后找?guī)讉€交易所談一談,只要交易所可以上線分叉幣,就相當于有了變現的渠道。
然而大部分分叉幣都是有預挖礦額度的,預挖礦的數量基本相當于白得到的幣,因此分叉的創(chuàng)始者可以賺到大量的免費糖果,獲取利潤。
分叉幣是比特幣分紅?
比特幣分叉雖然會讓幣圈看起來很混亂,但對于普通投資者而言,擁有多少比特幣,就能得到相應份額的分叉幣,分叉幣越多,早一些持有比特幣的收益就越多。只要IFO的情況不改變,無論分叉幣是用來繼續(xù)保值增值,還是直接減持套現,都不會影響比特幣的幣價。
有的人認為,圍繞這些虛擬數字買來賣去,除了投機之外也很難找到什么意義了。由于IFO只是一種變相的代幣發(fā)行和資金募集形式。這類項目技術門檻較低,通常依托在比特幣之上,打著“優(yōu)于比特幣”的旗號進行炒作。
另外,發(fā)起方可以隨意DIY項目內容,比如說SBTC(超級比特幣)的檢查點功能就很容易造成中心化問題??赡軙薪灰姿暇€這類代幣,但也只可能是出于炒作的目的。
警惕IFO風險
由于政府部門尚未對IFO出臺相應的監(jiān)管政策,且不具備統(tǒng)一的技術標準,故其在實務中該種經營或融資活動可能存在以下風險:
一、非法融資風險。還記得前段時間的ICO非法融資嗎?其項目大多數是一些商業(yè)模式不明,欠缺技術優(yōu)勢,但想發(fā)展技術的企業(yè)為解決資金問題,借助ICO概念“圈錢”。并且該融資活動并未得到相關部門的批準,涉嫌非法集資活動。
同樣的,IFO在我國法律上并未明確具體規(guī)范,如未能盡早規(guī)范,則可能涉嫌非法發(fā)售代幣票券、非法發(fā)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二、技術安全風險。根據專業(yè)人士的分析,由于代碼開發(fā)者目前尚沒有完全達成共識的代碼,不具備攻擊保護機制,且未進行充分的代碼測試和審查,因此對于分叉幣本身的安全性仍需引起足夠重視。
最后,對于IFO項目的投資,還是建議投資者們持謹慎態(tài)度,小心當韭菜被割?,F在大部分項目團隊拿個商業(yè)計劃書,沒有什么實質性內容,可能商業(yè)計劃書都存在問題就想通過ICO、IFO等圈錢。據相關人士透漏,這些項目中90%騙錢,9%偽需求。至于到了最后是否真的有人愿意為此買單,還要看市場最終的選擇,投機有風險,切記保持冷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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