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兩孩元旦施行反響不一 女性生育假可能延長
全面兩孩元旦施行,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12月21日至27日在北京召開,此次會議初次審議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提出,本修正案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也就意味著全面兩孩元旦施行。對此,社會反響不一,貌似是有人歡喜有人愁。而且計生法修正案擬取消對晚婚晚育獨生子女獎勵。
全面兩孩元旦施行,勢必滿足不少家庭生二胎的愿望。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的實施就意味著下一代中國人很可能就沒有“晚婚晚育假”,也沒有“獨生子女獎勵”了。今日上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人民日報客戶端報道稱,草案中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guī)定,明確按照“老人老辦法”的原則,法律修改前按規(guī)定享受獎勵的可繼續(xù)享受獎勵扶助。
但好消息是,女性的生育假可能延長。根據(jù)全面兩孩政策的新形勢,草案中規(guī)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至于生育假如何延長,將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等結(jié)合當?shù)貙嶋H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明確全國統(tǒng)一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地方可以結(jié)合實際對允許再生育子女的情形制定具體辦法。具體規(guī)定為,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同時明確,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之間關(guān)于再生育子女的規(guī)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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