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鳥巢飆車案宣判 兩車主時速最高179.3km/h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今天(21日)上午,備受關注的北京鳥巢隧道飆車案在北京朝陽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審法院判決:被告人唐問天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五個月,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被告人于沐椿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罰金人民幣八千元。
今天這個案件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由審判員劉礪兵獨任審判,他在宣讀判決時,首先說明了法庭審理查明的事實。
審判員:經本院審理查明:2015年4月11日21時許,在本市朝陽區(qū)大屯隧道外環(huán)道路上,被告人唐某某駕駛蘭博基尼牌小型轎車、被告人于某某駕駛法拉利牌小型轎車由東向西故意相互追逐,超速競駛,后二車相繼失控,發(fā)生事故,造成隧道內護欄、防護墻等公共設施損壞及兩車損壞,并致被告人唐某某車內乘客徐某“腰椎爆裂性骨折”(經鑒定所受損傷構成輕傷一級)。事故發(fā)生后被告人于某某撥打電話報警并與被告人唐某某在原地等待交通民警處理。
事故發(fā)生后第二天,公安機關決定對本案以危險駕駛罪立案偵查,民警電話通知二被告人到交通隊,被告人于沐椿主動到案;被告人唐問天手機關機,民警在徐某所住醫(yī)院見到他后,對其傳喚歸案。
審判員:經鑒定,事故發(fā)生前在隧道內,被告人唐某某駕駛車輛的瞬間時速超過179.3km/h;被告人于某某駕駛車輛的瞬間時速超過165.1?km/h。經道路交通事故認定,被告人唐某某、于某某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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