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免息期投資P2P的三個風險
如果你有一張50000元額度的信用卡,在支持信用卡投資的P2P平臺上直接用于短期債權或者可轉讓債權的投資(流動性高,可在短期內及時變現),假設這家P2P平臺的收益為18%(行業(yè)平均收益),在信用卡大約50天的免息期到時,把50000元本金還進信用卡,你共可獲得利息收益1250元,并且可以循環(huán)操作。
信用卡免息期簡單來說就是從本月信用卡賬單記賬截止日后的第二天開始(這天刷卡算到下個月的賬單)到信用卡最后還款日(一般每個銀行還會在這天的基礎上寬限個1到2天)之間的時間差,各個銀行不盡相同,但大都在49到55天之間。
真有這么好的事情嗎?信用卡投資P2P的風險在哪里?
首先是個人信用風險。
你以為你用信用卡投資P2P,銀行不知道?所有的信用卡交易行為都在銀行的監(jiān)控之下。通過資金流向、使用額度等信息,銀行會對一些交易產生警覺。
比如使用信用卡投資P2P的投資人會在記賬起始日幾乎使用完信用卡全部的額度,資金使用在同一個地方,并且每個月規(guī)律性地如此操作。
目前來說,監(jiān)控到此類行為的銀行重則會直接認定為惡意信用卡套現,停止該用戶的信用卡并發(fā)出警告,輕則會采用逐步降低用戶額度的方式來變相 懲罰 。
但是不管銀行采取哪種方式,信用卡的系列狀態(tài)和使用情況都會在央行征信中心留下無法抹去的記錄。
其次是行業(yè)系統性風險。
換句話說,信用卡投資P2P的行為變相地使較高的P2P行業(yè)的投資風險入侵至銀行業(yè)。
對銀行來說,使用信用卡在P2P平臺上投資的行為額外發(fā)生了一次借貸關系,也就是P2P投資人成為了銀行的借款人,投的是原本銀行的錢。
因此如果P2P上的債權發(fā)生風險,先是P2P平臺無法歸還投資者本金和利息,然后信用卡持卡人收不回借款。到了還款日如果信用卡持有人無法使用自有資金進行歸還,最后就會發(fā)生P2P 投資人跑路 的情況,讓銀行遭受損失。
諸如此類的行為一旦規(guī)?;?,或許會給銀行帶來系統性風險。
最后就是法律風險。
事實上利用信用卡投資P2P的本質是使用信用卡套現的行為。根據中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明確規(guī)定,通過惡意透支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1萬元以上),構成信用卡詐騙罪。所謂 惡意透支 ,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guī)定限額或者規(guī)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fā)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
因此,當使用信用卡投資P2P的投資人不能足額、按時歸還信用卡限額,如果被認定為 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無法歸還 或 肆意揮霍透支的資金,無法歸還 、 其他非法占有資金,拒不歸還的行為 時,投資人便涉嫌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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