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實貸公司負責人涉嫌非法集資被批捕
以P2P網(wǎng)貸公司 銀實貸 為名,在網(wǎng)絡上發(fā)布借款信息,并許以3分、4分的月利息向全國投資人融資。上線僅一個月時間,融資金額就達到3000多萬元,卻因資金斷鏈致眾多投資人血本無歸。9月28日,記者從包頭市人民檢察院了解到,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犯罪嫌疑人宋某已被批準逮捕。
2013年7月18日,犯罪嫌疑人宋某成立了內(nèi)蒙古福華投資咨詢有限公司,下設P2P網(wǎng)貸公司 銀實貸 。2013年8月, 銀實貸 正式開始發(fā)布網(wǎng)絡借款信息,并以3分、4分的月利息向全國投資人融資。上線后, 銀實貸 吸引了不少投資者的眼球,僅一個月時間,融資金額就達到3000多萬元??蛇\營一個月后,不少投資人發(fā)現(xiàn),借款到期后無法從 銀實貸 提現(xiàn)。隨后,不少投資人從外地來到包頭討要欠款,但都沒有結(jié)果。接到報案后,包頭市公安局對本案予以立案偵查。
檢察機關(guān)調(diào)查后發(fā)現(xiàn), 銀實貸 平臺的負責人和借款人均為宋某本人。他以福華公司名義,或冒用其他公司的名義作為借款人,向平臺發(fā)布借款信息,以此吸引投資者,并將融資所得款項大部分用于歸還個人借款。2013年9月, 銀實貸 發(fā)生了資金斷裂。因融資過程中沒有相應的擔保予以保證,宋某無力還款,投資人的資金不能歸還。
9月28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包頭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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