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女子當街搶金鏈 只為坐牢躲丈夫家暴
丈夫頻繁實施家暴,妻子自感無處可逃,認為只有躲到監(jiān)獄里才安全,于是跑上街頭去搶奪路人的金項鏈,最終被抓。近日,斗門檢察院在詳細了解案情后,對犯罪嫌疑人梁某做出了相對不起訴決定,讓其重返家庭。
去年8月4日,斗門公安干警抓獲一名當街搶奪他人金項鏈的女嫌疑人梁某,并以涉嫌搶奪罪移送到斗門區(qū)檢察院。承辦的檢察官審查此案時發(fā)現(xiàn),梁某雖然已構(gòu)成搶奪罪,但鑒于涉案金額不大,屬犯罪未遂,被害人無財產(chǎn)損失且已獲得了賠償,加之梁某系初犯,認罪態(tài)度好,有悔罪表現(xiàn),依法可以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
在對案情進一步調(diào)查中,檢察官發(fā)現(xiàn),梁某犯罪動機竟然是為了坐牢躲避丈夫的家暴。原來,梁某與丈夫原本恩愛,但丈夫后來染上毒癮經(jīng)常毆打梁某,梁某思來想去認為只有坐牢才最安全,于是才當街實施搶奪。
隨后檢察官們多次對梁某進行心理疏導,并勸誡其丈夫去戒毒,不要再實施家暴。不久前,檢察官在看守所里向梁某宣讀了不起訴決定并將其釋放,對自己行為已感到后悔的梁某很是感動,回到家中,她了解到,丈夫戒毒已有了成效,尿檢呈陰性,而檢察院還聯(lián)系好當?shù)厣鐓^(qū)、婦聯(lián)等加強對夫婦兩人的幫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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