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姐逼學妹“賣處”給官員(4)
直到11月10日,見縣政府仍沒給出答復,他們又再次到了市信訪局,市信訪局要求他們回縣上解決。他們又到市政府,還是被門衛(wèi)阻攔。
我們實在無奈了,就在市政府大門口下跪,本想以此引起市政府的重視,卻被寶塔區(qū)公安分局南市派出所以 影響了市政府的正常辦公秩序為由,行政拘留5天。 3個被行政拘留的受害學生家長向記者介紹說, 當時,派出所和吳起縣趕來接訪的人提出一個放人條件:寫下保證書,以后不再到縣政府、市政府、省政府上訪,就可以放人。
這3個被行政拘留的受害學生家長還告訴記者,她們直到從拘留所出來,派出所也沒有給她們《行政處罰決定書》。
我后來咨詢律師,律師說,不給《行政處罰決定書》是錯誤的,這樣,在多天后,我才從派出所要回了一張《行政處罰決定書》。 其中一個家長對記者說。
另外兩個家長告訴記者,她們至今也沒有拿到《行政處罰決定書》。
就南市派出所為什么不及時給這些被行政拘留的家長《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問題,記者多次電話和短信聯(lián)系南市派出所一位副所長,但直到發(fā)稿時,記者也沒有得到答復。
縣人大代表涉案被拘
據(jù)陜西當?shù)孛襟w去年11月3日報道,吳起縣紀委、監(jiān)察局已對相關(guān)責任人進行了責任追究:給予吳起縣教育局局長齊乃珂責令糾錯處理;給予吳起縣教育局副局長劉占榮黨內(nèi)警告、行政警告處分;對吳起縣高級中學校長張俊殷(副處級),移交延安市紀委處理;給予副校長閆志俊黨內(nèi)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該校還有包括學生處主任在內(nèi)的6位管理人員和教師受到了處分。
延安市紀委、監(jiān)察局的官方網(wǎng)站11月10日發(fā)布的消息稱,張俊殷(副縣級)涉嫌違紀,經(jīng)10月30日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對其立案調(diào)查。
法治周末記者12月18日聯(lián)系延安市紀委,相關(guān)部門答復記者,對張俊殷涉嫌違紀的問題, 正在調(diào)查,還沒有結(jié)果 。
對吳起高級中學辱罵、毆打并強迫受害女學生脫衣、拍攝裸照的7名高二年級女生,吳起縣公安局11月7日通過吳起縣政府官方網(wǎng)站發(fā)布《情況進展通報》 稱,9月26日縣公安局以涉嫌侮辱罪將其中的6人刑事拘留,另1人因作案時未滿16周歲,不予刑事處罰。10月23日縣檢察院以涉嫌強制侮辱婦女罪對該6 名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縣公安局于當日對該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執(zhí)行逮捕。
12月17日,記者從吳起縣檢察院了解到,經(jīng)過了一次退回補充偵查后,縣公安局已經(jīng)將案卷再次移送到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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