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宮附近寺廟變豪華會所 豪車出入百姓難入(3)
追訪
修繕資金出資人并非無償捐助
對話人:北京市文物局執(zhí)法隊隊長趙建明
北青報:此前文物局也曾多次對嵩祝寺和智珠寺內的高檔會所進行調查,為什么兩家會所至今仍在營業(yè)?
趙建明:這兩座寺廟我們已經去檢查過許多次,里面的確有部分區(qū)域被用作餐飲場所,但是并沒有發(fā)現諸如使用明火等明確違反《文物法》的行為。一些 違法行為 ,如果不是文物部門的管轄范圍,在相關文物法律中找不到依據,我們也沒有權力去制止。至于這兩家寺廟中的高檔會所為何能一直營業(yè)到現在,應該是其主管或營業(yè)資質審批部門的管轄范圍。
北青報:此次在媒體暗訪中發(fā)現,嵩祝寺及智珠寺內的文物保護出現租賃企業(yè)承諾的修繕資金不到位、企業(yè)開展住宿服務但相關資質手續(xù)卻難以齊全的情況,對此文物部門是怎樣監(jiān)管的?
趙建明:文物部門主要負責監(jiān)管文物修繕和文物安全。簡單地說,不是說他想修哪兒就修哪兒,想怎么修就怎么修,這些都要有方案上報,批準后才能進行。如果管理或者使用單位的做法威脅到了文物安全,我們也會依法查處。關于修繕資金的問題,根據法律規(guī)定,管理使用單位應該負責出資修繕文物,不管是它自己出資還是籌資,修繕資金是否到位還是要由文物具體的主管單位來負責監(jiān)管。
北青報:對于老百姓反映的嵩祝寺及智珠寺內經常有豪車出入,但是老百姓卻難以踏入院內一步的問題,該如何解決?
趙建明:目前,沒有法律規(guī)定文物單位必須對外開放。此外,文物法中只是規(guī)定文物場所應該用作文保所、博物館對外開放,但并沒有罰則。所以,盡管現在大部分具備條件的都開放了,但現實中,一些文保單位因各種原因還沒有、或者不適合開放。
北青報:您以前曾經提到過,由于修繕資金短缺等問題,我們允許引入社會資本對文物進行修繕。此次媒體報道中提到了 參照 誰修繕,誰受益的文保政策 ,允許修繕后的文物建筑由出資人使用,對于這部分文物建筑我們平時是如何監(jiān)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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