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受案范圍,可口頭起訴
擴大受案范圍,可口頭起訴
出于多方面考慮,我國在制定行政訴訟法時,對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作了較為嚴格的限制。
姜明安介紹,許多行政行為,如抽象行政行為,內部行政行為,涉及公民政治權利、勞動權、受教育權等行政行為,即使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因現(xiàn)行行政訴訟法明確將其排除在行政訴訟受案范圍之外或未將其明確列入行政訴訟受案范圍之內,受害人也不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為進一步保障當事人起訴權,修正案草案進一步擴大了行政訴訟案件的受案范圍。將涉及土地等自然資源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農(nóng)村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支付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等官民糾紛,納入行政訴訟受案范圍。
擴大受案范圍是總體趨勢。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敬波認為,草案進一步明確列舉具體行政行為的情形,可以避免法院借口法律沒有明確規(guī)定而不予受理。
但由于目前的受案范圍只限于受理侵害人身權、財產(chǎn)權的情形,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參與權、知情權等權利無法獲得保護。行政合同、給付行政等新型的行政行為也沒有列舉全面,造成受理和審理的障礙。 王敬波建議將行政爭議都納入行政訴訟范圍,以行政行為或者行政爭議作為受案標準。
為方便當事人行使訴權,修正案草案還明確了可以 口頭起訴 :起訴應當向法院遞交起訴狀,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法院記入筆錄,出具注明日期的書面憑證,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很多文化程度不高的老百姓更希望采用口頭方式起訴。這種做法在實踐中操作性較強。但不論是口頭還是書面,起訴都要符合條件,如有明確被告、基本事實等。 沈巋說。
信息首發(fā):行訴法擬大修:政府不執(zhí)行判決可拘留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