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偷與警方保持聯絡獲救
偷偷與警方保持聯絡獲救
2013年5月31日, 夢哥 看韓某很聽話,就把韓某的電話還給了她,韓某就趁著紅姐不注意的時候報警了。當時房間里還有三名女子,都是跟 夢哥 及其老婆從事賣淫的,這些女子一般都是先接到服務需求電話后被安排上門服務,事后收回的錢都要全部上繳給 夢哥 老婆。
警察接到報警求助后,根據韓某所描述的窗口可見的景物,確定韓某被關地點,到達后卻沒有找到韓某等人。警方再次與韓某聯系,韓某發(fā)信息告知已被轉移到謝家莊一家旅館,并將路過所見的旅館電話發(fā)給警方。警方通過旅館電話找到韓某等人被關地點,抓住犯罪嫌疑人吳某某、黃某某,并解救了同時被關押的另外幾名被強迫賣淫的女子。
韓某幸運地逃脫了被強迫賣淫的命運,但被解救的其他幾名女子就沒有這么幸運。如17歲的被害人劉某,原本在東莞打工,準備去浙江找其表哥,2013年5月8日在廣州火車站轉車去浙江紹興時,被迷藥迷暈后,被他人以6000元的價格賣給 夢哥 ,關在出租屋里被鐵門鎖住,在 紅姐 的監(jiān)視下賣淫,每天從中午2時許開始直到凌晨才收工,要接十幾個客人,稍有不從就被打。
近日,白云區(qū)檢察院依法以犯罪嫌疑人吳某某、黃某某涉嫌強迫賣淫罪向白云區(qū)法院提起公訴,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信息首發(fā):廣州火車站一女子問路被人“噴煙”拐進淫窩